1.微信搜索“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众号,点击“我要办事”→“办事大厅”→“个人名下查询”,结合报名需求选择单宗或全部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

2.阅读“查询须知”,点击“同意”后进入“人脸核验”界面,勾选“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认证授权办理业务”后点击“快速验证”,进行人脸验证。

3.通过验证后即可查询个人名下单宗或全部不动产登记信息,并可通过点击“下载证明”获取盖有电子印章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PDF格式)。

线上查询结果证明均已加盖电子印章,与窗口出具的纸质查询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可以放心使用。
全市2100多台“莞家政务”“粤智助”终端已覆盖市镇(园区)政务服务大厅、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以及银行、办公园区等自助服务点,其中政务服务大厅自助服务区域全天开放,为群众提供“7×24小时”不打烊服务。家长可持二代居民身份证,使用便民自助终端查询并打印纸质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市镇(园区)政务服务大厅均设有查询窗口(除水乡、滨海湾大厅),家长如需查询本人或非本人名下房产(如子女、配偶、共同共有),可前往就近政务服务大厅,根据办事指引提供相应材料,查询权利人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

扫码获取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办事指引

扫码获取东莞市各级不动产登记窗口信息
为切实解决入户入学办证急难愁盼问题,东莞于2026年3月创新推出购房入户“一件事”服务。家长通过“i莞家”平台线上预约即可一站式办理一手/二手商品住房转移登记与户籍迁入组合业务,市内移居业务最快可当天办结出证,至今已服务近40户家庭。同时,增添绿色通道服务,对涉新生入学的不动产登记、查询业务给予优先办理。
办事指南:详见
根据《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规定,积分方、积分方配偶或申请人在本市拥有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住宅或未办理不动产登记但已办理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住宅均可积分。拥有多套自有居所的,只能选择其中一套自有居所参与积分,不叠加计算。
您可自行核对名下房产是否符合“1.东莞市内已办理不动产登记或已办理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房屋;2.房屋用途记载为‘住宅’”的积分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自建房如只有土地证而地上建筑物未办理房产登记的,不能积分。
解决办法:请在规定时间内按复核指引准备证明材料,申请复核。
解决办法:应由积分方、配偶或申请人本人进行申报。
解决办法:该房产不能积分。权利人可通过上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渠道核查房屋用途信息。
解决办法:可更换符合条件的房产进行申报。
--End--
赓续文脉!长安镇举办第十一届中华经典诵读大赛
凤岗247台老旧电梯将更新,有你的小区吗?
一网统管,全程网办!东莞市阳光招生平台2.0版培训会举行
8支队伍晋级国赛!东莞学子在粤港澳信息科技创新大赛中斩获佳绩
湾区少年水中挥桨、粽香传情
郑建民率队赴厚街镇调研 持续推动“百千万工程”走深走实
端午玩出新花样!横沥竹编、龙舟手工DIY等你来挑战
龙舟锦标赛“乐购道滘”狂欢季!优惠券连续4天可抢
东莞市共建4分钟社会救援项目走进东莞广播电视台传授急救知识
“让中华文明瑰宝永续留存、泽惠后人”